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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导致堕胎怎么赔

来源:思歌情感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以及交通事故的分类。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在致残赔偿方面,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在死亡赔偿方面,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在遭受精神损害方面,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交通事故的分类包括按后果分类、按原因分类和按交通工具分类。

法律分析

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堕胎,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请求。堕胎本身属于人身损害范畴,因此您可以要求赔偿。具体的标准和项目如下:

1.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您因就医治疗所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 误工减少的收入:如因堕胎导致您的误工,您可以要求赔偿误工减少的收入。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改写后,但改写部分保持意义不变。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起诉的除外。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交通事故的分类

(一)、按后果分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二)、按原因分类

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的错误行为。

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三)、按交通工具分类

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拓展延伸

堕胎不属于交通事故。在法律上,堕胎是被视为一种医疗行为,而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定义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导致的意外事件。而堕胎是一种人为行为,与车辆无关。此外,堕胎也并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因为它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健康和生命而进行的医疗行为。因此,堕胎不应被视为交通事故。

结语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致残和赔偿的相关内容。对于交通事故的分类,根据后果和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而根据交通工具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机动车事故和非机动车事故。在遭受精神损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但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最后,如果交通事故构成,受害人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10-26)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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