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违约金的情况及约定: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2、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经济补偿;双方也可约定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且约定服务期,或者负有保密义务且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条款。劳动合同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未订立时应在一个月内补充签订。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双方可以约定由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不受以上两种情况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都有什么情形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情形有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来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了服务期的;或者员工负有保密义务,单位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竞业条款的等。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都是如何规定的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要求仅限于以下情况: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内给予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双方也可以约定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不受以上两种情况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关系的建立应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准,如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在一个月内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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