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灵活就业医保门诊能报销吗?
更新时间:2022年9月27日
目前长沙市已印发《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长政办发〔2022〕39号),职工门诊共济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人账户计入方式不变。2023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按新方式计入。
职工门诊共济适用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职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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